共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矿山(点、硐)2543个,立案查处非法违法采矿1118个(宗)
本报讯 我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至2015年,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全省共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矿山(点、硐)2543个,立案查处非法违法采矿1118个(宗),罚(没)款2903万元,没收矿产品2537吨,拆除捣毁、没收、暂扣非法采矿工棚、设备6294间(台、辆),进行矿产资源破坏鉴定355份,行政拘留65人,刑事拘留347人,追究刑事责任201人,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巡查制止、现场核查、立案查处、关闭取缔、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目标任务,提供短信预警督办功能。截至2015年11月25日,全省共录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巡查记录14万条,发现疑似非法违法采矿巡查记录587条,现场制止341起,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189份,经核实确定为非法采矿的407起,已关闭取缔404起。■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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