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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通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情况

2015-11-27 15:06:30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通报今年3季度全省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情况,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加强土地市场运行监管的工作要求,对照通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省国土厅通过《福建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土地出让公告、公示、出让合同以及划拨决定书中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预警,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全省累计出现预警信息418条,已处置302条。按照我省供地率考核办法,前5年,全省平均供地率为72.9%,共有68个市、县(区)平均供地率已经超过70%,有53个市、县(区)平均供地率达73%以上。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我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启用动态巡查模块,对项目的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动态、全程的监测监管。截至今年9月,全省应巡查项目23838项,已巡查13981项,巡查率为58.65%;其中,延平区巡查率为100%,诏安县、邵武市巡查率达90%以上。

通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制度建设,确保监管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监督处置到位。对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中存在的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准确,供地率低和开竣工率低、闲置土地较多等情况,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和原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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