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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力推旧村复垦

2015-11-19 09:29:18

旧村复垦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创业竞赛绩效管理考评

本报讯 金秋时节,记者在光泽县崇仁乡上洋宁自然村采访,只见该村旧村复垦项目区里已平整出一片田地,一部推土机正在项目区作业。同行的崇仁乡分管领导林祖仙指着前面刚复垦出的耕地说:“这个旧村复垦项目面积有24亩,共搬迁了26户,拆掉了26栋旧房子;旁边那座砂石料厂也要搬迁,这样可以整理出比较大片的耕地。今年我们乡共上报县级初验的旧村复垦项目有280亩。”

听介绍,今年光泽县各乡镇开展旧村复垦的积极性都很高。乡村的干部说,这主要是县政府推进旧村复垦的政策好,措施有力。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效益,光泽县今年建立绩效考核、分成奖励、配套奖励等制度,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乡镇开展旧村复垦工作。

光泽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旧村复垦工作的领导张鉴介绍说,2015年,光泽县将旧村复垦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创业竞赛绩效管理考评。同时,建立了分成奖励制度,各乡镇通过旧村复垦产生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每亩给予指标有偿使用费17万元(含工程措施费);对超额完成旧村复垦任务的乡镇,采取分档奖励办法,超出10亩以内(含10亩)的,每亩多给予指标有偿使用费2万元;超出10-15亩(含15亩)的,每亩多给予指标有偿使用费3万元;超出15亩的,每亩多给予指标有偿使用费5万元;对省里认定为水田所奖励的指标,在指标交易后每亩按交易费的80%返还给乡镇。各乡镇也建立了配套的奖励机制。按县政府的规定,对参与旧村复垦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和奖励,完成任务的,工作经费和奖励按产生的指标有偿使用费的1.5%予以配套;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任务部分的工作经费和奖励按所产生的指标有偿使用费的2%予以配套。

今年,光泽县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了旧村复垦项目的实施。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光泽县已实施旧村复垦项目1300亩,省国土资源厅先行核定增减挂钩指标1100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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