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要求做好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本报讯 受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的影响,宁德市普降大到暴雨,致使部分地区山体滑坡,交通阻断,房屋倒损,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9月18日,宁德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元旦前建好一层,确保今年受灾群众在春节前迁入新居。
通知明确,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主要责任在县级,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灾后重建要因地制宜,以分散重建为主,集中重建为辅;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要科学选址,不得在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必须有利于防灾减灾;要合理设计,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
通知规定,涉及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免征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可以缓征的,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给予缓征。对重建户,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通知要求,住建、规划部门要帮助搞好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建设规划和房屋的施工图设计,要简化审批手续,指导受灾群众做好选址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办理用地手续,以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安置。林业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受灾重建户,依法申报新村建设征占林地手续。
通知还明确了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并对加强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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