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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要解决 利要维护——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推进信访工作纪略

2015-10-22 09:12:16

本报记者 陈龚清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扎实推进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241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5.14%,其中来信减少6.67%,上访批数减少55.56%、人次减少29.81%。

三明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禹告诉记者,这得益于该局建立健全信访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及程序,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路过江滨大道的群众都能在市国土资源局楼下看到几间蓝白相间的办公室,这是该局的1+N调解室,也称为多元化纠纷调解室。2011年5月上旬,该局选址在办公大楼一层左侧一间面积大约80平方米办公室,作为处理信访问题的专门场所,内设接访、调解、办公3个功能区。该局分管领导担任调解室主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派驻的政法干警组成。

在1+N调解室,记者从受理信访事项一览表中看到,该局受理的信访事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反映擅自占用土地、未批先用、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问题;二是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三是反映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影响农田耕作问题。

通过1+N调解室,对管辖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从经办流程、处理程序、跟踪督办、档案记录、系统建设等环节进行规范运作,有效确保信访事项在本系统本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现在,绝大多数群众反映的问题在1+N调解运作下,经由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调解室,不离乡土就能够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免却起诉、开庭等法律程序上的周折。通过这一方式,无形中也开辟了一条诉讼渠道之外解决纠纷的途径,既拉近了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避免了“对簿公堂”,又充分发挥了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职能,真正做到归口办理,各尽其责,起到了“安全阀”、“减压阀”的作用,有效防止了把矛盾推向上级机关,赢得群众普遍认可,形象地称之为:“不打官司,不花钱,矛盾纠纷解门前。”

如今,1+N调解室已是三明市受理信访事项在本地本系统及时就地解决的重要平台。通过1+N调解室,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分流调处矛盾纠纷,统一协调处理信访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检查督办调处情况。目前,全市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1+N调解室,有力促进了综治信访维稳问题的有效解决。

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与各相关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能单单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限的力量。为此,该局还试行引进“外脑”,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解决国土资源信访问题。一方面加强“横向联系”,处理好与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关系,如来访者反映建房地基高低、道路布局、房屋采光等问题,引导他们到有管辖权部门咨询解决;另一个方面加强“上下沟通”,与上级主管部门主动联络,贯彻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及时化解信访“疑难杂症”。今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处派员到三明市基层乡镇进行信访排查,该局积极配合,对永安市大湖镇瑶田村村民反映擅自占地建厂房、将乐县水南镇三班村村民要求确认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征收三班村433.43亩土地是否合法等5件信访事项进行了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在基层,减少了越级、重复信访。

坚持走群众路线,实现信访工作的转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该局信访工作人员都能坚持热情接访、诚挚待人的原则,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同时,还注意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做到把问题讲清楚、把情况说明白、把政策宣传透,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矛盾纠纷不积压、不上交、不激化。通过努力,有不少群众打消了继续上访的念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信访情况通报,上半年,三明市没有一个县(市、区)因信访问题被省国土资源厅约谈或被暂停批地的问题。

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务行为,就很难取信于民,易起纠纷。为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该局对于申请市局复查和市政府复核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坚持每件必查,每件都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实地核实、实地调解。在复查复核过程中,对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没有依法处理、没有合理解决的问题,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时,依法撤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处理意见,并要求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为尽快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该局对申请复查的信访案件迅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向当事人作出答复,并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信访件查不清不放过、稳控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直至信访人息诉息访。如永安市小陶镇上坂村群众黄本珍来信,反映自费探得铁矿,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开采矿产的问题。收到来信后,该局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经过调查,该矿点不符合办理探、采矿权的规定。为此,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迅速向来信人作出回复,决定维持永安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意见。收到回复意见后,申请人打消了心里的疑虑,最终释怀,不再为此事而纠结。

据了解,今年1—8月,三明市国土资源局共接待来访群众8批15人次,包括市领导接访的3个涉及国土资源问题的信访事项,全都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已息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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