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江县日前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地、用地环境等9条具体意见,切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地、用地环境,根据本县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适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建立交地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已出让的房地产项目实际交地情况的跟踪,及时协调交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全面交地,做到净地出让。
《实施意见》提出,对于房地产企业因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作出的户型调整,国土资源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予以审批;除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外,其房地产项目可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直接发包,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实施意见》提出,为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开发进度,各监管银行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在项目办理竣工备案和房产初始登记之前预留监管资金总额的5%;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情况,对房价进行调整;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对房地产行业行政审批备案手续,缺少非主要材料时可予以先行办理,限期将缺件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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