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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棚户区改造用地应保尽保

2015-10-15 15:38:26

今年1-8月全省共落实棚户区改造用地为470.57公顷

本报讯 我省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棚户区改造用地,将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所需用地全部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将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地块。据统计,1-8月全省共落实棚户区改造用地470.57公顷。

省国土资源厅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前介入指导、及时组织申报,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农转用征收和供地。凡符合规划、项目落实、各项手续齐全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的,不考核所在地的供地率,并实行专人专责跟踪办理,在受理后七日内完成农转用征收的审查;涉及供地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受理后七日内完成供地审查。省国土厅还出台有关规定,明确各地可采取划拨、出让、作价入股等多种供地方式保证棚户区改造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

今年7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填报中央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通知》,制定并实施棚户区改造用地落实情况月报制度。自7月开始,省国土资源厅每月均组织全省各市、县填报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各市、县每月将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据统计,1至8月,全省共落实棚户区改造用地为470.57公顷,超额落实了2015年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所需建设用地予以应保尽保。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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