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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拉网式排查处理违法用地

2015-09-30 10:24:20

本报讯 9月6日,南平市建阳区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法用地排查处理行动,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构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阳区明确,违法用地排查责任主体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查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中一经发现违法用地,要立即制止,责令停工,并下达《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限期恢复土地原貌。属于已经审批的合法用地,要检查是否移位用地,或超审批范围用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属于违法用地的(未供即用、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每个地块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该供地审批的要尽快审批,该征转报批的要限时报批,该复耕的应立即开展恢复耕作条件工作,该立案查处的要及时上报区国土资源局依法调查处理。

建阳区强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违法用地排查工作,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用地情况排查负责,做到件件心里有数,事事了如指掌,要对排查遗漏的重大问题承担责任;对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要逐宗拟定处理意见,逐宗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有禁必止、有违必处、有整必改;确定的违法用地处理意见必须随时进行跟踪复查,特别是复耕不到位的要采取严厉措施,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乡镇(街道)将由区委、区政府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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