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靖县根据该县旧村复垦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7月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出台旧村复垦奖励措施等,加快推进旧村复垦工作。
今年7月,南靖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加快推进旧村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高新园)、农业部门、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职责;该县还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旧村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旧村复垦工作奖励机制。南靖县政府决定:从省国土资源厅先行核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旧村复垦项目的,奖励镇(高新园)政府(管委会)每亩4.1万元,用于新农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完成旧村复垦项目立项的(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依据),奖励项目所在镇(高新园)、村、国土资源所的有关人员,奖金为每亩3000元;完成旧村复垦项目验收(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依据,新增耕地面积大于或等于80%),奖励项目所在镇(高新园)、村、国土资源所的有关人员,奖金为每亩3000元;旧村复垦项目验收完成后,奖励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奖金为每亩3000元。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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