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宣传信息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土资讯 - 国土资源宣传信息 - 正文

建宁:建立地灾突发事件信息速报制度

2013-11-26 09:29:59

    近日,建宁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速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接到有人居住村庄附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方、城市道路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县政府报告。

《通知》要求,对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知道多少,报多少”的原则,可先报事件时间、地点、类型和简况,有关情况待核实后续报。县政府领导从互联网等媒体或其它渠道得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但未接到有关部门速报的,县政府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责成其写出书面说明;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阮晓平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