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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

2015-09-17 15:44:10

本报讯 泉州市泉港区今年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农村住宅用地管理。

一是规范用地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新建宅基地需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镇国土资源所审核、区住建和国土部门审查、区政府审批,并做到批前公示、批后公告。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对新批宅基地进行放样、核样,确保村民住宅在审批的位置坐落和面积范围内进行建设;对擅自移位、超面积建设的,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建立基础台账,防止村民以分户名义多次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三是建立旧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村民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必须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合同;对未申请新宅基地的,选择在泉港区内购买商品住房方式退出旧宅基地的,享受被征迁人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可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奖励金。四是鼓励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对旧宅基地退出后形成的闲置地、废弃地、空心村等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复垦为耕地形成新增耕地指标的,指标净收益全额支付给所在村集体;整治后节余的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的,出让金净收益全部返还给所在镇、村。  戴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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