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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09-16 16:30:15

本报讯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强调移动通信基站是市政公用设施应配建的项目之一,并提出了加强规划统筹等五条措施,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同步安排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

通知提出,加强规划统筹。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铁塔等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全面落实新建项目与通信基站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通知提出,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要对基础电信企业在移动通信基站征地、选址、用电、小区进入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在基站选址规划、土地出让、环保审批、施工建设等方面,简化申报材料要求,着力提升工作效率;有关部门对铁塔公司申报施工、挖掘城市道路及占用市政设施等许可事项应及时审批。

通知提出,开放公共资源。市政设施和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尽量开放合适的公园、绿地、景区、高速服务区等场地以及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要加快推进集中统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编制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并与地下通信传输管道和就近电力电源规划做好对接。     齐培松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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