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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支持自贸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建设

2015-08-21 08:59:26

本报讯 8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提出了合理安排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用地、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土地供应等措施,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高层次人才项目建设。

合理安排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用地。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自贸区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用地予以规划预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用地服务。对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要从规划选址、审批程序、供地方式、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认真做好项目用地预审,推进项目用地和谐征迁,加快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确保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保障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土地供应。高层次人才在自贸区内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学研商合作平台及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等),运行1年内有5名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驻的,项目在区内的后续用地,按国家规定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支持高层次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发展产业,对拥有10名及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联盟,其联盟成员在自贸区范围内投资经营性项目(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除外)所需用地,依照规定需公开出让的,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并可要求竞得人在竞得后必须引进相应的高层次人才;依照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按基准地价确定出让价格。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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