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载入国土资源史册的一件大事,从事这项前所未有的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各级职责机构整合加快推进。在国家完成职责机构整合的基础上,今年4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各地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并部署落实,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任务的通知》,联合中央编办等部门开展了工作督导。截至目前,全国除因抗震救灾原因的西藏外,30个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在此基础上,18个省份相继下发指导性文件,全面推动市县级职责整合,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级数量不断增多,已经从今年初的20多个市、20多个县增加到目前的80个市、282个县,其中5月、6月份增长较快。贵州省于6月30日全面完成了9个市州、88个县市的职责整合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完成市县级职责整合的省份。江苏、广西、广东、江西、黑龙江、重庆等7省份完成地市级和县级职责整合的数量和比例在全国领先。
统一依据逐步健全。2014年1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2015年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以《条例》为核心的统一依据逐步健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审议;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政策意见和技术方案已经印发;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已发布试行。
统一簿证正式启用。在借鉴国外、融合国内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基础上,经过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地方试填和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设计了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证书样式,今年2月13日正式出台,并在3月1日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从3月1日开始,江苏徐州、睢宁,四川泸州、泸县,山东青岛,重庆长寿,广西南宁,黑龙江林口,江西崇义,湖北荆州,浙江义乌,贵州遵义、湄潭、余庆、七星关、黄平、安龙,福建福鼎,江西共青城等19个市县陆续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全国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1万本、涉及不动产抵押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8.7万份,社会和群众对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普遍欢迎,认为节省了成本,十分便利。
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启动。落实“反弹琵琶”的建设思路,以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构建,利用“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设计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框架》及总体方案,形成了信息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计划2015年下半年上线试运行,2017年全面运行。目前,信息平台实质性建设工作全面展开,已经初步完成了平台的主体功能开发工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已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各地的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即将发布实施;按照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要求,在重庆、青岛、徐州、泸州等地部署启动了测试联调相关工作,为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农村房地一体的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推进。各地按照2014年五部委101号通知要求,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浙江、天津以省(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指导意见,吉林、青海、广东、广西、新疆等地制定了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辽宁等地开展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天津落实经费5个多亿、青海省级补助经费5600多万元全部到位。截止目前,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82%,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达到75%。农村房地一体的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合法财产权,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权保障,而且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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