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厦门快递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07-30 09:11:59

本报讯 厦门市政府日前印发《厦门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若干规定》,决定将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快递行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厦门市政府规定,市国土房产、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快递企业用地指标。

厦门市政府明确,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相应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租赁、改造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作为快件分拨中心的,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予以相应财政扶持。

厦门市政府要求,本市电子商务基地、物流园区、交通枢纽等项目规划建设时,应当同步考虑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楼宇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应当将智能快件箱的设置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