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配合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违建坟墓及其他违建殡葬设施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对涉及非法占用土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组织查处。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好殡葬设施用地的审查关。建设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项目,必须由民政部门立项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殡葬设施用地。要加强对辖区内殡葬设施用地的巡查监管工作,依托移动执法监察信息平台,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建的殡葬设施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等途径,依法对违法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开展查处工作;对发现的殡葬设施占用林地的,要及时移送林业部门,对涉及占用非林地的、要依法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及时做出处罚;对涉及破坏耕地的,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涉及相关行政责任人的,依法将案件移送给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加强与民政、林业、监察等相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和基层政府的沟通配合,加大违建墓地行为的制止查处力度,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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