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晋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国土资源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泉州市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集体土地所用权等土地登记。
又讯 晋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经研究,同意设立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列支。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泉州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协助做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存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分析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协助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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