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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用地供给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2015-07-16 08:54:11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做大做强、鼓励设施建设、强化用地供给等9项措施,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动福建现代物流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强化用地供给。建立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鼓励各级政府优先解决入库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纳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企业物流项目用地、为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两集两散两液”港区后方要规划公共物流用地,为港口物流企业提供停车、堆存便利。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且物流运营占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60%以上已运营的物流配送中心,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发展电商物流,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含)我省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由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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