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移民开发局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库区旅游乡村培育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库区旅游乡村培育工作作出部署。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培育以“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服务设施配套”为目标的若干库区旅游乡村。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有旅游资源的移民村自然条件、人文资源、特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库区旅游乡村培育名单。名单原则上应从已开展库区环境综合整治的100个移民村中筛选产生。各地要加强政策扶持,把列入库区旅游乡村的移民村作为重点扶持和培育对象,在资金上倾斜投入;加强协调合作,与旅游、农业、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合力推进库区旅游乡村培育工作;加强宣传推介,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关心、支持、发展库区乡村旅游。 ■ 王裕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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