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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部署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

2015-05-14 15:22:29

本报讯 4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2015年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行动到位;要迅速行动,组织专人督促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信访积案化解的第一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省国土资源厅列为的信访积案,各地要逐人逐案明确责任,做到“一个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套化解方案、一份协调会议纪要、与信访人见一次面”,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化解。对本辖区内的信访积案,属地化解为主,各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应当主动约见信访群众,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和承办单位的化解情况意见,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促进问题解决,不得“挂名包案”。

通知规定,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处室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包案,负责督促若干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对包案的信访事项、信访积案包案领导要跟踪、督办到位;厅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分管处室的挂钩信访积案实施包片跟踪、督导;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厅执法监察处定期挑选相关信访件(不含信访积案),交由厅领导、机关处室下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时排查、化解,做到件件有反馈;厅执法监察处信访办将及时分析、汇总信访积案化解情况,针对信访积案化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对省国土资源厅此次列为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再次发生非正常上访的,将倒查原因;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弄虚作假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省国土资源厅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导,年底前将对全部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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