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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国土与测绘业务协作

2015-04-23 15:49:01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国土与测绘联合执法,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开发应用,完善国土与测绘协作工作机制,深化国土与测绘业务协作。

通知强调,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是加强国土资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支撑,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应用是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各级国土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推进国土与测绘联合执法,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规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先进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手段和成果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执法培训工作,认真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职责。省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充分发挥无人机、连续地面卫星接收站等先进技术装备作用,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执法、矿山执法和地质环境检查等工作,不断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执法检查中的应用。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重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耕地保护、国土规划和地质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的监管水平,积极支持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工作。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加快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和更新进度,积极推进数字城市(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融合,及时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现势性强、精度高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通知确定,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相关业务处室业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研究工作协作和成果应用中的问题,不断加深对双方业务需求、技术成果应用的了解。对重大事项,双方要专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发挥各自优势,协调相关工作,履行共同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可参照省级做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协作机制,推进业务协作的深度和广度。    本报记者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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