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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建设 资源共享 一图多用

2015-03-19 15:05:26

我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地籍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航测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测绘地理信息局、数字办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地籍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航测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以充分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地籍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3项工作统一开展航测工作;集约化建设信息化平台。

《工作方案》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底图航测工作,原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现调整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行统一招标、统一航测、分别出图,各县(市、区)分别签订合同和结算资金;各设区市航测成果统一汇交至省测绘地信局,做到资源共享、一图多用。航测工作建立“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管、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按照合同结算资金”的责任机制。省农业厅负责牵头编制全省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航测项目招标文本;省测绘地信局负责提供符合工作底图标准的现有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航测和正射影像图制作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验及成果接收分发,统一组织开展成果解密,建立全省影像数据库,做好资源共享等工作;各设区市负责组织全市航测招标工作。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全省现有的村庄规划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加快航测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底图的制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

《工作方案》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地籍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信息化平台,实行集约化建设;省级平台主要功能为汇总分析和监督管理,市级平台承担全市相关业务办理和服务任务,实行一市一平台,统一满足多级使用需求,县级不再开发部署单独平台。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省里统一招标,省级和各设区市分别结算资金”的工作机制,省经济信息中心和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为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网络和数据中心等承载环境支持,做好数据应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方案》强调,各设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于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航测任务,并提交工作底图,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地籍调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工作顺利开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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