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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江流域内饰面石材矿山年底前全面退出

2015-01-29 09:34:36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起,力争用2年时间,关停建筑饰面石材矿山、逐步退出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业,推进一批废弃矿山综合利用,开展敖江流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到2016年底,敖江流域水域功能达标率达95%以上,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90%和85%以上。

《方案》强调,加大重点整治,敖江流域内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续建饰面石材矿山,到2015年底前实现流域内建筑饰面石材矿山的全面退出。要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关闭时,采矿权人应按时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确保实施到位。要推进废弃矿山综合利用,对历史遗留的找不到原业主的废弃矿山,当地政府要制定合理的计划和方案逐步分期予以治理,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综合利用任务。

《方案》确定,一律停止审批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加快现有零散分布的建筑饰面石材企业和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转产转型。2015年,连江县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2016年罗源县、古田县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积极探索利用废渣生产加气混凝土、烧结砖、聚酯型人造大理石、石粉脱硫剂等建材,加快建筑饰面石材废料(渣)堆放场标准化改造,强化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和运输粉尘控制,逐步对废渣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改造,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粉尘污染。

《方案》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推进敖江流域沿线生态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库区农田退耕还林工程,加快建设流域两侧生态景观带,建设一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6年底,敖江流域所有乡镇达到生态乡镇标准,建设或提升兰水溪、花园溪等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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