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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部署今年地灾防治工作

2015-01-29 09:32:41

本报讯 1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部署2015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夯实地灾防治工作基础,全力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地灾搬迁。2014年核定的搬迁对象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全部搬入新居,2015年12月份前完成旧宅拆除,可进行复垦的地块及时复垦; 2015年2月底前将今年的搬迁任务户数分配到乡镇,5月底前核定好搬迁对象,9月底前落实好重建用地,12月底前全部达到一层封顶以上的进度;要及时与农办、民政、库区移民、民宗等部门做好搬迁对象对接,对符合搬迁补助条件的农户,应搬尽搬、应补尽补;要做到地灾隐患点消除与人员搬迁、旧宅基地复垦情况有据可查,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仍将以搬迁任务户数、系统填报的工作进度为主要因素进行分配。

通知要求,精心部署汛期防灾预警。各地应在3月底前完成地灾隐患点受威胁对象信息、防灾网络、防治方案等内容更新,及时录入“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不断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监测巡查、值班值守、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制度,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做好临灾转移避让和应急处置,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要继续开展“万村地灾群测群防培训”,力争让每个村级防灾协管员和受威胁群众接受一次以上的防灾知识教育。

通知还对抓好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加强治理项目质量管理、从严实施保证金相关制度、加强“青山挂白”治理项目监管、继续推动废弃矿山综合开发利用、规范管理地质遗迹、大力推动广义地质工作、配合做好地下水自动化监测项目实施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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