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措施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鼓励企业“退城入园”,鼓励建设多层厂房,鼓励沿海、山区共建园区,提升园区综合水平。
《通知》提出,建立工业园区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园区“建设与招商、改造与提升、退城与入园、要素保障与服务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提高投资强度,提升园区发展水平。设立不少于30亿元的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园区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三旧”改造政策,鼓励企业“退城入园”。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继续实行多层厂房货梯补助政策。各地应盘活利用园区内企业的“征而未用土地”和“建而未用厂房”;对淘汰落后产能腾退土地的企业,进行合理评估并予以补偿,腾退土地应优先用于符合我省产业导向和生态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鼓励沿海、山区共建园区,经省政府认定的园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涉及省财政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给园区,专项用于园区开发建设。
《通知》提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工程施工、生产许可等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变更、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资质证书、资产权属证明变更等,实行直接变更企业名称,资料不齐的,准予补齐材料办理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给予减免。将兼并重组后退出的土地收益全部返还给企业,用于支付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和搬迁改造扩大生产。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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