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莆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开发区发展的20条措施,以优化用地供给,盘活利用低效用地。
《通知》明确,强化开发区规划引领。各开发区于2025年10月前编制整合提升实施规划,实行“多规合一”,按照每个开发区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要求,明确战略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等内容,实现错位发展。
《通知》要求,优化开发区用地供给。实行工业用地控制性管理,将开发区近期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市级建立2000亩工业用地预留“指标池”,各开发区留出300亩以上“白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2025年开发区新供工业用地的30%以标准地出让。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O)出让,对通过“工改(MO)”方式盘活低效用地用于建设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的,其土地收益增值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通知》明确,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新出让的工业用地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等全面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监管协议“双监管”。健全司法拍卖宗地“府院联动”机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土地使用权情况及意见,由各开发区明确土地产业规划和政策限制性条件,拍卖成交后,统一纳入监管范围。
《通知》强调,要盘活开发区低效用地。制定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办法、支持企业盘活土地资源,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依托“全市一张图”,推动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等未开发土地上图入库、滚动管理。各县(区)科学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全市每年滚动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30万平方米闲置厂房;2025年试点推动木材工区等开展片区改造提升。支持用地企业通过“二次招商”盘活低效用地,由各县(区)财政按照土地和厂房转让交易的8%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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