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位于该市安海镇仁寿村、下洪村交界处的石材矿山或生产企业退出的旧厂房用地已纳入该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图斑。该用地范围112.74亩,其中,建设用地105.62亩,涉及建筑物面积1.55万平方米、简易搭盖1.07万平方米,厂房处于半停产状态,多数被出租用于堆放煤渣、石材、废塑。
“我们已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对该地块的边角地进行农用地转用,并给予相应的操作指导,近期有望进入供地环节。”晋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用地已由村集体收回该地块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待地块周边的边角地农转用后,将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获取用地手续,确保地块整体规划,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晋江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报批操作规程》,明确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和插花地等非建设用地,可在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后,依据规划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供地。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由项目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使用集体土地范围,将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在所在村(社区)公示公告,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居)民代表研究同意后提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确认,开展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 魏智文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