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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动产登记全面步入统一登记时代

2024-08-09 09:16:46

本报讯 继722日顺昌县洋口镇潘坊村三组家庭承包户林先生办理全省首宗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后,729日,闽清县上莲乡上丰村村民老池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81日,长汀县馆前镇严坊村5位村民领到了旧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81日,武平县东留镇的陈伯持受损的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换发证书,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省首批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步入统一登记时代。 

    2014年,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设定过渡期,暂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登记。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渡期已满。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采取总对总模式,接收并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存量数据统一转换入库,并按照统一登记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业务流程的模式建设完成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土地承包经营权模块),以满足县(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办理。 

    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顺昌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该县农业农村局、档案馆,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档案资料共享使用;同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事项办理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严格按照登记规程和五级十五同(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标准和流程在国家、省、市、县、乡镇五个级别中保持一致,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级别和地区的办理条件和要求相同)的要求及时办理登记。 

    同样,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对接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及《不动产登记规程》,梳理工作流程,熟悉成果档案;整合人员力量,优化登记窗口,提升业务办理效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顺利颁发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长汀县积极探索将农村旧村复垦新增耕地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导创新、从无到有的旧房复垦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机制。同时,在省级打造的统一登记系统平台上,由发包方单方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通过省级部门数据共享集成,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新的身份证。该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对于鼓励农村集体闲置土地资源利用,规范新增耕地后期管理,提升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得到省自然资源厅认可。 

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维护好土地承包权益,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对于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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