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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土地变更调查质量红黄牌制度

2015-01-05 08:41:56

本报讯 12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现势性、真实性和严肃性;对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出示红牌,严肃处理。

为确保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推进依法用地、严格管地,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建立红黄牌制度。省级核查中发现县(市、区)上报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省国土厅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出示红牌。国土资源部外业核查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被评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直接出示红牌。被出示红牌的县(市、区),将严肃处理,对涉嫌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有关人员,提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按《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作业单位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在省内承担土地调查相关业务。

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按“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分口把关、共同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规范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保障。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形成的成果要进行全面自查,按时上报调查成果,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对县(市、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对重点疑问图斑进行实地复查,对县(市、区)上报的成果认真审查把关。

为保证全省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符合要求,省国土厅将进一步加强省级核查工作,对县(市、区)上报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进行全面内业核查;对内业核查中发现的重点疑问图斑,特别是遥感监测图斑和废弃园地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取证;根据外业实地抽查核实情况,召开对接会,逐县(市、区)进行对接和整改。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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