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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局建立行政督察工作制度

2014-12-25 15:15:16

开展网上、作风、履职督察,20种行为列入严禁范围

本报讯 12月4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印发“行政督察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政令畅通,确保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违纪人员,将严格追究责任,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该制度明确了督察范围,决定开展网上、作风和履职督察,20种行为列入严禁范围。

开展网上督察。利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加强对工作人员在系统平台上公文处理和业务办理情况的督察,严禁有下列行为:因工作马虎应付造成文件漏登记、未及时收发、延迟转办,产生不良后果的;办理纠风效能督办件、信访件、上级批转件、局领导交办件以及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等不认真、不及时,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在办理国土资源审批业务中,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导致违法违规事项得以通过,或者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的;因业务不熟悉,效率低下,办事拖延,办理相关业务环节多次超时限,经警示后仍屡教不改的;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之外收件办理业务的;其他不依法办理业务审批和不按规定处理公文的行为。

开展作风督察。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及工作制度落实、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察,严禁有下列行为:严重违反考勤、会议、用车、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服务、信访接待、电话应答中,态度恶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服务质量差,受到批评、投诉经查实确系存在上述行为的;工作效率低下,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者办理有关事项的;值班中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处理重要、紧急事务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其它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作风方面问题。

开展履职督察。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及履职情况的督察,严禁有下列行为:拒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的;未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职、监管不力,产生严重后果的;在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事项的调查、检查、评审验收及干部考察等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调查、检查、评审、验收、考察的结果严重失实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依法查处的;不严格遵守印章、安全、保密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财务、人事、工资、采购、基建等事项的办理中不严格遵守有关纪律、条列、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该制度还明确了行政督察方式和责任追究规定。  齐培松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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