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分别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范养殖用海管理、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海域执法巡查力度等8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自然岸线保有率纳入沿海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将海岸线修测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建立自然岸线储备库。对破坏自然岸线的行为,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组织修复,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执法机构查处。同时,对占用自然岸线的建设项目新产生的岸线尽可能修复为生态恢复岸线。
《通知》强调,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责任监管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中央环保督察和海洋督察中发现的涉海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据悉,下一步,宁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与自然资源部宁德海洋中心共建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各涉海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辖区内项目用海、自然岸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
■ 陈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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