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福州市正式实行新修订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配套编制《福州市房产测算参考图示》(以下简称《图示》),以进一步推动福州市房屋产权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人防建筑面积测算标准的衔接和统一。
该《规程》和《图示》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修订。修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标准融合,在延续执行《房产测量规范》保持房产面积规则稳定基础上,吸收相关规定,求大同存小异,在全国首创“幢建筑面积”衔接统一房产、规划、人防前期图纸审批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的面积测算规则;创新运用实践,国内首创以建筑图和分户图对照配套编制《图示》,衔接对照建筑设计行业和测绘行业图式图例,助力各方直观准确理解,降低研究成本。
修订的《规程》及《图示》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各县(市、区)。对2024年3月1日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继续沿用原规定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本技术规程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
据悉,作为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利企利民的创新举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于2022年入选福建省自贸区第19批创新举措,被列为“全国首创”向各界推广。
■ 本报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黄丽慧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