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石狮市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实施意见》,在整个泉州市域率先启动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申请变更商服用地(即“工改商”)。
据了解,《实施意见》以盘活低效用地为原则,以保证产业用地总规模不降低为底线,主要解决已批工业(仓储)用地因规划调整原因无法进行新改扩建的问题,允许工业(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等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整宗或分割出部分土地申请变更为商业、商务金融、娱乐、餐饮、旅馆等商业服务业用途。同时,为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即对确实无法独立分割出土地的,允许按照工业与商业混合用地申请改造。在同一宗地上,部分保留原土地用途不变,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由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原已建成的房屋整幢变更,或利用空地新建商务金融、研发、商业服务等功能建筑,形成工业与商服用途的混合利用。
根据法规规定,申请“工改商”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确保让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红利落在当地、落到实处,石狮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工改商”,将划出财政资金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给予高额的改造成本奖励。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推动低效工业仓储用地提质增效,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城镇功能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石狮市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 蔡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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