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与国 郑裕璋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确立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要求。
5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着坚实步伐不断前进——从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立法、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各方权益,确保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思想引领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根本遵循。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的必修课,厅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研讨交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每年举办全省系统法治培训班,专门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到省人大常委会、省自然资源厅作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法治能力。
思想是基础,行动是关键。省自然资源厅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成立了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并每年向自然资源部、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工作情况。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2022年,先后印发《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2年)》和《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法治建设中期评估,目前,阶段性任务均已完成。
坚持科学立法
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5年来,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全面、科学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重要法规相继出台。2022年5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5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各设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如厦门市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漳州市出台《漳州古城保护条例》》等,积极探索国土空间信息管理、古城保护等领域立法。
——立法研究储备有序推进。《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已经省政府研究通过,力争2024年出台实施;《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修改)》《福建省耕地保护条例》已纳入立法规划计划,有序开展立法前期工作。
——合法性审查全面严格。2019年、2022年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要求。2019年以来,开展合法性审查71份,连续清理三批规范性文件,共废止163件,确保厅政策文件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和上位法规定。
坚持严格规范,
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自然资源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和执法部门,负有规划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资质审批、行政征收、计划指标分配等行政权力,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印发了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5年来,省自然资源厅认真梳理权责事项,形成11大类共303项的权责清单。根据省编办印发的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将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等25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事项交由乡镇和街道实施,以提高执法效能。为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程序,还印发实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厅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厅机关干部持证比例超90%,为执法监管提供组织保证。
树立严的导向,推行“天地网”动态执法,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努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大要案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大要案管理,重点做好“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等典型问题专项整治,依法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办理流程,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做好12345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坚持维护权益,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自然资源管理涉及人民群众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财产权益,与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息息相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决定、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注重简政便民,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审批,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理回应群众诉求,释放最大改革红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每年制定放管服改革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办理时限,同时加强督促通报,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审批服务“标准化目录”,70项审批服务事项,四星级(实现网上受理)以上共63项,占90%;五星级占6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共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3项,“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等改革创新做法有效落地,“登记财产”等指标列入省营商环境监测体系,“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获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坚持信息化引领。建成运行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阳光规划、阳光矿政等业务系统,涵盖土地、矿产、海洋、规划、测绘、地灾防治等领域,为依法依规审批和在线监管提供支撑,并通过全省政务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汇聚、共享应用。坚持阳光行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4件,运行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征地信息逾2.9万件。
——加强常态化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用地审批、测绘管理、地灾防治、地质勘查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出台厅关于规范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编制厅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
——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出台《行政应诉实施办法》。5年来,共办理复议应诉案件845件,胜诉率98.5%。实质性推动矿业权争议、征地补偿等重大案件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降低案件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加强分析研判,编制复议应诉情况通报,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坚持守正创新,
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实效
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普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5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实行普法清单管理,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意识、效果导向,在守正创新上做到久久为功。每年制定厅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主题日活动,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活动。
丰富普法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宪法日集体宣誓活动和新土地管理法解读及线上有奖竞赛活动,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民法典、土地法等主题普法,通过新媒体刊登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普法文章,提高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建设的参与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当前,省自然资源厅正遵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规划图,从六个方面对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部署。完成了“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5年来,全省系统普法阵地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全省系统5家单位获全国系统“七五”普法成绩突出集体,6人获全国系统“七五”普法成绩突出个人;全省系统1家单位获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2人获全省“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扬帆沧海迎激浪,勇立潮头新航程。“今年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目标任务。”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党组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省法治自然建设新局面,为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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