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段时间以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试行规划设计方案前置服务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做好用地审批服务。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公建项目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完成立项、产业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函以及经营性项目在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前置服务。该局根据申请即时启动规划设计方案前置审查,对符合规划技术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出具“规划技术服务意见单”及规划设计方案确认,作为今后正式审批程序规划技术确认、成果转换等的审批依据。
此项服务的实施,有助于建设单位在农用地转用及供地阶段同时进行建设方案设计及规划技术预审,建设单位在项目完成供地手续后,可快速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 林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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