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指导全省各地规范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进出平衡是指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村道路、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通过统筹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通知》指出,耕地进出平衡坚持以进定出确保平衡、耕地转出严管严控、夯实耕地转入责任的原则。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耕地进出平衡负主体责任。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
《通知》明确,现有耕地面积未达到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县(市、区),要在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推进耕地恢复,逐年补齐缺口。
■ 魏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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