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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持续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2023-03-09 15:20:29

本报讯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印发《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和超越批准矿区开采的矿山(点、硐)查处整改率达100%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对稀土、煤、金、铁等矿产重点乡镇、重要矿区的动态督查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各类无证开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稀土矿点。重点整治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盗采煤炭、金矿、铁矿,以及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交界地区盗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的行为。对龙岩市地质公园范围内,九龙江、汀江、闽江等重点流域和东肖溪、黄潭河、上湖溪等小流域周边,铁路沿线周边等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以及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指标或无指标开采稀土等国家战略矿种的行为,一并列入重点查处和打击范围。

    《行动方案》明确,落实乡(镇)、村(居)废弃矿山和无证非法采矿网格化监管属地责任,以行政村为监管网格单元,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快立案查处。对达到移送条件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方案》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协作、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充分发挥林业部门护林员的巡查作用,发现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的,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取缔。   

■ 吕洪荣 陈庆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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