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省自然资源厅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

2023-01-16 10:01:49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两统一”职责,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进一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

    ——规范评估程序。全省行政区域内,依规需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遵照评估委托、复核审查、评估结果公示公开、确定评估价值的程序组织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规范市场基准价计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专家计算市场基准价,其中市场基准价可采储量和计算结果须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确定;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承担省级出让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计算,并对计算结果复核确定。

    ——依法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底价(保留价)。竞争出让矿业权底价(保留价)和协议出让矿业权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规范信息归档和公开。协议矿业权出让收益确定或者竞争出让矿业权成交10个工作日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评估报告、市场基准价计算结果、成交价等资料,上传录入矿政综合管理系统“储—收益评估和基准值计算”模块备查、存档,供矿业权出让和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和收益征收时调用。省自然资源厅每月汇总后,将全省上一个月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名称、资源量(可采储量)、评估结果和竞争出让成交价等,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

——完善供应服务商名录管理。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资质并愿意从事本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单位中,每两年一次集中选择执业水平高、信誉优良、评估质量高的评估机构,作为框架协议政府采购供应服务商名录,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根据信用约束规定对供应服务商名录实行适时动态调整。

章巧灵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