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福建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统筹组织推进全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
《通知》明确,各成员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操作流程,指导市、县(区)规范推进改革工作,通报工作进展,强化信息交流;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开展年度评估,从制度机制建立情况、改革具体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深入研究工业用地“标准地”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市、县(区)成员单位规范推进改革工作;要强化信息交流,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 李 昂 章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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