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出台《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旨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意见》针对2014年5月12日前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备案且交付使用、权属来源清晰、购房人无明显过错,但因房地未一体登记、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使用土地、房屋未首次登记等原因迟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分别指明后续处理意见。
同时, 《意见》还明确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项目规划建设管控等,从源头上严控新增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 郑与国 冯诗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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