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12项重点任务,要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和“阳光规划”要求,规划统筹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地制宜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线。到2023年,编制村庄规划7900个,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年底实报实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优化用地建房审批流程。村庄规划成果形成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落实省政府将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农转用审批权限授权市级政府;指导乡镇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机制。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强化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农村建房应避开地质复杂、地基承载力差、地势低洼不易排涝以及易受风口、滑坡、雷电和洪水侵袭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建设,培育集约建房新风,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推行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将新建农房平面、立面、剖面图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范围,作为建房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的建筑风貌管控依据。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利用自然资源“天地网”动态执法,持续开展顶风乱占耕地建房动态监测和查处整改,对新增“两违”登记建档,实行销号记分制度;对发现问题较为严重及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采取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的方式督促地方落实整改。
《实施方案》强调,完善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有序推进全省18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序推进旧村复垦,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和相关收益,用于支持乡村发展和建设。
■ 黄继富 章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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