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游县乡村,只要遇到纠纷,人们自然而然想到找老黄。村民都知道,经老黄调解的纠纷,几乎都能成功。
老黄名叫黄加珍,今年74岁,是度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仅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老黄成功调解土地纠纷就达1000多件,避免群体性械斗40多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0多起,疏导有关越级上访80多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他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福建省最美调解员等称号。
“哪里有土地纠纷,哪里就有老黄的身影”
“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不是你们个人的,你们承包的土地,那是给你们的经营权,房屋才是个人的财产,为了一厘一寸土地争来争去有什么用。”在调解土地纠纷现场,黄加珍总是不急不忙地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当地方言解释给纠纷当事人,让群众一听就明了。
处理土地纠纷涉及相关政策、法律,黄加珍刚从事调解时觉得十分吃力,因为他没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于是,他一有空就学习《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通过了省司法厅的法律工作者考试,并被县人大批准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一当就是28年。
1997年,57岁的黄加珍从村干部位置退下来后,主动到度尾镇司法所当调解员。镇司法所所长郑国森说,老黄虽然不是在编干部,不拿一分工资,但他每天总是最早来、最晚走。
老黄认为,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度峰社区人口密集,旧房翻建时易引发纠纷。老黄多次向国土所建议,办理旧房翻建审批时四邻都要签字,防止群众中途变卦;对村民在建设时房屋的滴水、采光、通道都要考虑周全。国土所采纳了老黄的建议。
哪里有土地纠纷,哪里就有老黄的身影。老黄把调解工作当成一件乐事,每次调解成功后他都坚持回访。度尾镇镇长黄文富评价说:老黄对农村政策熟悉,原则性强,在群众中口碑很好。
“老黄一碗水端平,我们信服”
度尾镇洋坂村村民姚文良与叶国华因房前屋后4米宽的通道纠纷了5年,积怨较深。几年前,老黄已经调解好,没想到今年6月因姚文良老婆的一句话再次点燃了双方的矛盾。
“不要冲动,放下手里的工具,不然闹出人命,对你们双方都没好处,你们自己可得想好。”老黄赶到现场劝阻,这下可把双方的怒火都引到了自己身上。双方都听不得老黄说自己不对,认为他是替对方说话。老黄不俱、不怒、不急。“我跟你们非亲非故,不抽你们一根烟,不喝你们一口水,凭什么说我偏袒……”老黄有板有眼地反驳。经过3个多小时耐心劝说,并请来驻村工作队做工作,最后叶国华同意让三棵龙眼树的地给姚文良。
“对不起,你办事公平,我错怪你了。”他们诚恳地向黄加珍道歉。
“受到群众无端的指责时,心里是有些窝火,可我最终忍住了。”老黄说,群众的土地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因通道、滴水、采光等诱发纠纷。老黄依照法律法规调解,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注重以情感人,讲亲情、讲友情、讲乡情,参照社会公德良俗制约。
“群众急,你别急,多坚持一下就能成功”
老黄说,在调解纠纷时,经常遇到群众怒气冲冲地闯进办公室,拍桌子、骂娘。这个时候,调解要有耐性,要心平气和,你一急起来,道理就输了。
度尾镇湘溪村俞山组刘金添、刘金顺系堂兄弟,今年7月28日,因一块100平方米的农用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刘金顺提出要2500元补偿,刘金添不同意,双方纠集一批人手持棍棒对峙,一场械斗一触即发。当时,老黄刚下班,接电话后顾不上吃午饭连忙赶到现场。
“你们不要乱来,都是亲兄弟,低头不见抬头见。”老黄劝导道:“兄弟矛盾会给乡里乡亲闹笑话,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着来……”对此情景,老黄先是想办法稳定双方情绪。在此过程中,老黄一度被村民团团围住,但他没有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老黄的一番话最终使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双方当事人到镇司法所和国土所接受调解。
这时已是中午1点多。炙热的太阳烤着大地。“要不我们先回去吃饭。”当事人中有的提出吃完饭再调解。
“不行,你们的问题还没解决,我们都不回去吃饭。”老黄语气坚定。
“你看老黄都70多岁了,不喝我们一口水,无偿替我们调解,我们还好意思先吃饭。”村干部在旁说道。
富有调解经验的黄加珍担心,已经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回去一旦受亲朋挑唆,很容易出现反悔,调解就可能前功尽弃。老黄与国土所、司法所干部一道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直到晚上7点多,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老黄说,调解要掌握火候,纠纷双方基本可达成协议了,这时就要趁热打铁接着调解。每次调解,老黄先拟订双方勉强接受的调解方案,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双方各退一步。
“我这个办法管用。”老黄深有感触。他还说,有的村民看他饿着肚子调解,就不好意思了,就会说,老人家那么热心帮我们,我们何必再争呢,就算了吧。 ■ 张步雄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