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建宁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共产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其亲属参与“两违”问题专项清查行动。
该县将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含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其亲属(干部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共产党员列入清查对象范围。清查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或参与实施“两违”;以他人名义组织实施“两违”;未在规定时限如实申报本人“两违”情况,或未按要求自行纠正、拆除、清场退出;唆使、纵容、包庇直系亲属进行“两违”;以说情、拉关系、抗拒、煽动闹事等方式干扰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等行为。
该县规定,对经执法机关制止或作出行政处罚后,继续参与“两违”的;在综合治理期间参与“两违”的;策划、煽动他人干扰、妨碍综合治理工作的;因其“两违”行为影响项目建设或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举报、查处“两违”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利用“两违”获取非法所得或有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行为的;负有查纠“两违”职责的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县纪委、县监察局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 阮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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