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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局简化建设用地现场勘察程序

2014-09-11 11:26:54

本报讯 为支持和保障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实现服务提速增效,近日,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对建设用地现场勘察程序进行简化。

该局规定,建设用地现场勘察事项由规划科(或测绘队)、地籍科和监察科3个业务科室参与,规划科与测绘队互为AB岗,履行牵头职能,负责联系项目业主,协调地籍、监察等相关科室,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其他科室不再参加现场勘察。

该局要求,各相关科室要主动配合牵头科室,落实好分工职责,不得出现因内部分工不清、责任不明而影响此项工作的现象。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要在收件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工作,逾期未办结或配合不力而影响工作的,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林永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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