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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

2014-09-11 09:26:22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于8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

通知指出,《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于今年8月10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运行后,多数地方严格按照省厅的部署,安装系统、培训人员,开展移动执法巡查、制止等工作,促进了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划定国土资源移动执法巡查区域。要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划定巡查区域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巡查区域和巡查职责,巡查区域和责任要落实到人,实现巡查区域的全覆盖。要督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过程中使用系统上报巡查、制止处置等信息,确保巡查等信息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长期可溯;对巡查情况和巡查信息要定期进行考核、评比,确保巡查到位。至今年9月底,各设区市上报系统的巡查等信息不得少于200条。

通知指出,开展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是贯彻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全省“两违”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和系统使用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将于每月5日通报各地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和系统使用情况。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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