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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国土局服务群众解难题

2014-09-04 15:18:45

本报讯 “没想到那天我发的牢骚,你们还真的放在心上,还想出了解决的办法,让我这么快就办好了土地证过户手续。”近日,光泽县居民徐树彬接过县国土资源局办证窗口工作人员递来的崭新土地证时,欣喜地说道。

半个月前,徐树彬向王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因卖方王某已移民海外,所以土地证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按照规定,办理土地证过户须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字确认,国土局才可受理。而要王某亲自到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为此,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向徐树彬讲清政策规定后,婉拒了他的办证要求。

“卖方来不了,我也没办法,特殊情况就不能特殊处理吗?”徐树彬发了一句牢骚。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听到后,随即向分管领导做了汇报。在该局每周的例行工作会上,这一问题被提上了议题,经过讨论最终提出了解决方案。针对像徐树彬这样的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原户主因各种特殊的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签字确认的,由业主提供相关材料并公示后予以办理过户。这一决定,解了徐树彬的难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光泽县国土资源局,把转作风与办实事相结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一件一件狠抓落实。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了7件群众反映的民生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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