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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科学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1-01-25 10:47:28

本报讯 三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科学优化规划布局,确保用地供应等要求,科学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意见》提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按照住房困难群体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规划选址应当与城市发展、产业用地调整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等需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居住片区选址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对偏远区域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配套完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居民生活和工作便利。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实行小区全封闭管理,配备必要的视频监控等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行动有关部署,按照省地、节能、环保的要求,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需求,自然资源部门要征求住房保障部门意见,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应保尽保;要提前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储备,挖潜土地资源。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套商业设施用地随项目整体划拨,在出售前按规定依法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等经营性用房用于出租出售,营业收入用于弥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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