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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

2021-01-25 10:28:19

本报讯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保证补充耕地质量,加强耕地日常执法监督等举措,以严守耕地红线。
    《方案》强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以及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方案》明确,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种草,新增的坚决遏制,由所在地政府组织复耕,限期整改到位。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报国务院审批。
    《方案》提出,保证补充耕地质量,严禁将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湿地保护区等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复垦为耕地。将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作为补充耕地的主要方式,在岩溪镇、金山镇、山格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编制“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管护。推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评价耕地质量等级,确保耕地安全利用。
    《方案》明确,加强耕地日常执法监督,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为抓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日常巡查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县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对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实行“零容忍”,一律拆除,限期复耕;对其他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严格快速查处。建立耕地执法长效机制,健全违法违规用地举报线索处理机制,完善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方案》强调,各级政府要坚决扛起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强化督促指导,严格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强化问责问效,严肃问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约谈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村干部涉及违法用地的一律抄送组织部门,作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因素。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蔡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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