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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规范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

2021-01-15 15:26:21

本报讯 日前,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规范农村建房批后监管“四到场”制度。
    《通知》明确,该市各乡镇(街道)范围内经批准的农村村民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统规自建住宅的实行阶段检查验收“四到场”,即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节点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重点对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风貌等审批内容实施情况进行批后全程监管。
    据了解,“四到场”制度依托南安市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在农村建房审批后在告知申请人批后监管事项的基础上,通过“网格APP”将审批信息同步推送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队、执法中队及所属村第一网格长、一级网格长和二级网格长。建房农户在开工前、基槽完工后、二层以上楼面浇筑订好建筑支模后、房屋建成后等四阶段通过联系二级网格员,即可由二级网格员上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所、执法中队、一二级网格长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四到场”情况记录表》。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立即制止,责令整改,整改完成后才能继续下一环节施工;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组织强制整改。
    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落实,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还组织召开国土空间用途(用地)管制系统乡镇规划管理业务培训会,对当前农村宅基地用地选址、用地类型、建设规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操作流程等要求作了分析和指导,以促进乡镇提高农村建房审批规范化水平。 
                                                                                              ■ 蔡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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