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林业局共同印发《福建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七大重点行动,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其中明确将现有红树林和经科学评估确定的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25年,我省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红树林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外来生物入侵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保护和监管能力较弱。
《实施方案》强调,要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强化红树林科技支撑、加强红树林监测与评估、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体系等七大重点行动,科学有序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要采取生态优先、整体保护,尊重自然、科学修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的原则,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完成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等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清退,恢复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
《实施方案》已将全省至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和修复红树林550公顷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加强宣传,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我省红树林营造和修复的目标任务。
■ 本报记者 赵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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